按照《红寺堡区葡萄酒产业链提升补助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对各生产酒庄企业新购置的灌装设备、生产线、储存等设备进行补助,补助标准按照购置金额的30%进行补助,单个主体补助不超过150万元。我局于2025年1月至2月期间联合财政局对吴忠市红寺堡酒庄有限公司、宁夏汇达阳光生态酒庄有限责任公司、宁夏隆惠源葡萄产业科技有限公司、宁夏臻麓酒庄、宁夏昱豪酒庄有限公司进行验收,现场通过对合同、发票、回单及设备进行核实,核实验收总金额13108390元,按照购买价的30%进行补助,单个主体补助不超过150万元,补助资金共计3916317元(详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或到农业农村局葡萄产业办公室反映情况。
公示地点: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站、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公示栏
公示时间:2025年3月4日—3月13日
监督举报电话:0953-5098510(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来信地址: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邮编:751999
来访地点: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301室
附件:红寺堡区葡萄酒产业链提升补助项目公示汇总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