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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红寺堡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示范点建设的通知
时间:2025-02-26 来源: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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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农业种植业经营主体单位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5年自治区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安排,2025年将在红寺堡区域内建设一个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示范点。示范点建设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示范点申报的条件

1、申报对象为红寺堡区注册的从事农业种植业经营的新型经营主体,包括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企业等。

2、示范点的规模不得低于300亩。

3、示范点种植必须是本地的主要农作物,且覆膜种植。

4、使用的地膜必须是加厚高强度的地膜,厚度不低于0.015mm

5、示范点尽可能的集中连片,交通方便。便于示范观摩和残膜机械回收。

二、示范的内容

1、加厚高强度地膜机械覆膜效率、效果。

2、加厚高强度地膜对栽培作物生长的影响、对作物生育期、产量的影响。

3、加厚高强度地膜耐候期的监测。

4、加厚高强度地膜机械回收效果。

5、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相关技术的展示。

三、示范点补助标准

根据《红寺堡区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安排,在示范结束考核合格后一次性给予示范点补助标准5万元。

四、申报的程序

1、示范主体按照申报条件自愿申报。

2、申报主体填写示范点申报表(见附表),并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土地使用相关证件、单位简介、能够反映经营状况的相关资料。

3、对申报示范点的主体,经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组织相关人员现场审核后,报农业农村局备案后实施。

五、申报的时间期限

希望辖区内相关的经营主体积极申报农业农村局将根据各乡镇申报情况,依据示范点建设的要求择优确定。

示范点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25310日前,有申报意向的主体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交于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406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施建新,联系电话:0953-5089950


附件:红寺堡区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示范点申报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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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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