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下达2023年增发国债第一批项目清单的通知》(宁发改农经〔2023〕849号)要求,我局实施的红寺堡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现项目正在建设并予以公告,公告时间2025年1月8日—1月17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与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联系。
一、工程名称
红寺堡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工程地点
吴忠市红寺堡区麻黄沟村、洪沟滩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
1.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1)田块整治工程。平田整地面积 5632 亩,均位于洪沟滩片区。
(2)灌溉与排水工程
麻黄沟片区水源工程。
麻黄沟片区新建蓄水池 1 座,容积为 6.0 万 m3,新建首部厂房1座,建筑面积为266.88平方米;新建施肥棚建筑面积35.26平方米,储肥间建筑面积15.12平方米。
洪沟滩片区新建首部加压泵站1座,建筑面积为446.96平方米;新建施肥棚建筑面积49.56平方米,储肥间建筑面积24.36平方米。
(3)田间道路工程。洪沟滩片区新建道路长10.69公里,其中田间道路长0.52公里,砂砾石路面宽4.0米;生产道路长10.17公里,砂砾石路面宽3.0米。
(4)农田输配电工程。安装变压器2台,架设10千伏供电线路0.2公里。
2.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土壤改良面积8829亩。
四、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施工单位:山东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标段)
施工单位:长江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武汉)有限责任公司(二标段)
施工单位:宁夏凯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标段)
设计单位:宁夏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宁夏致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资金批复情况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024年1月29日,宁农(批)发〔2024〕3号
概算总投资:总投资为2904万元。其中:中央增发国债资金2728万元,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176万元。项目勘测设计、评审、招标、监理、监测、验收、安全防护、质量检测等费用要严格执行有关提取规定。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审查涉及的第三方咨询费用由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承担,费用金额及来源应符合有关规定。
资金来源:中央增发国债资金2728万元,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176万元。
六、施工期限
2024年3月至2024年12月
现将项目情况和绩效目标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电话反映!
七、完成情况
2023年3月10日开工建设,完成6万立方米蓄水池1座,加压泵站2座,铺设各类PVC-U管道121.84公里,配套建筑物330座,截至目前已完成100%工程量。
公示地点:红寺堡区政府网站或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公示栏
监督电话:0953-5098510 12317
电子邮箱:hsbnmj@126.com
附件:红寺堡区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