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和《宁夏兴办动物养殖场等场所选址动物防疫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宁夏闽宁贵鑫牧业有限公司提交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材料进行了受理审查和实地现场核查,均符合条件,准予许可。
于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4日在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若公示期内群众有异议,请及时向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期内无群众反映的,则视为无异议。
监督电话:0953-5098510
邮箱:hsbnmj@126.com
附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信息公示表(2025年第一批)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