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加强项目储备,提高项目实施效益,确保财政专项资金安全规范高效,经“村申报、乡审核、行业部门审核、县审定”,现将2024年项目库计划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0593-5096217 12317(监督举报平台电话)
附件:红寺堡区新庄集乡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