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李烈琴申请继承(受遗赠)张晓峰的不动产,经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张晓峰
继承人:李烈琴
1、不动产坐落:吴忠市红寺堡区政府街北侧罗山路东侧鹏胜城市花园十八号楼4102号
房屋建筑面积:112.21㎡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2、不动产坐落:吴忠市红寺堡区金水街北侧扬黄路西侧鹏胜城市花园五期二十七号楼3402室
房屋建筑面积:99.53㎡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联系方式:0953-5091302
吴忠市红寺堡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