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张彩琴、王怡菲、王铭晖申请继承(受遗赠)王伟的不动产,经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王伟
继承人:张彩琴、王怡菲、王铭晖
不动产坐落:吴忠市红寺堡区弘德街北侧、燕然路东侧燕然银都5号商业楼109铺
不动产权证号:宁(2023)红寺堡区不动产权第D0000865
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权利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用途:商服用地/商业服务
房屋建筑面积:143.08㎡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联系方式:0953-5091302
吴忠市红寺堡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3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