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医保函〔2021〕42号)和《关于印发〈吴忠市医药机构医保定点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吴医保规发〔2021〕2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经过资料收集、资质审核、现场评估、专题会议研究等环节,同意拟将红寺堡区中医院、宁夏仁德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四十二分店福祥大药房、宁夏仁德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六十一分店、宁夏仁德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二十五分店和宁夏仁德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四十五分店盛世药店五家医药机构拟纳入我区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管理,现向社会公示,欢迎各界对以上五家医药机构法人及资质、药品管理、购药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
公示时间: 2023年2月7日—2023年2月15日,7个工作日内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向红寺堡区医疗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 0953-2752603 邮箱hspylbzj@163.com
吴忠市红寺堡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