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吴忠市委统战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困难教职人员关心帮助的通知》相关要求,我局对“9·20”疫情发生以来,滞留在宗教活动场所面临实际困难的常驻教职人员进行摸排,经研究决定,拟对释传静等10名教职人员进行慰问,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15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可通过电话0953-5098278向红寺堡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反映。
1、释传静,女,汉族,红寺堡区弘佛寺,500元;
2、张 英,女,汉族,红寺堡区弘佛寺,500元;
3、崔庆峰,男,汉族,红寺堡区城区兴缘寺,500元;
4、何 进,男,汉族,红寺堡区城区兴缘寺,500元;
5、杨自宁,男,汉族,红寺堡区小罗山龙泉寺,500元;
6、赵金国,男,回族,大河乡龙兴清真寺,500元;
7、马吉贤,男,回族,新庄集乡新台中清真寺,500元;
8、马 强,男,回族,太阳山镇和齐清真寺,500元;
9、马永俊,男,回族,红寺堡镇团结东清真寺,500元;
10、马小虎,男,回族,城区中和清真寺,500元。
吴忠市红寺堡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