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
一、适用对象
向农户提供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
二、支持措施
2027年12月31日前,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三、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农村金融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5号)
四、申请途径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办理
五、申请材料
无
六、咨询电话
宁夏区税务局0951-12366
七、扫码查看原文

14 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
一、适用对象
向农户提供小额贷款的金融机构
二、支持措施
2027年12月31日前,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三、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农村金融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5号)
四、申请途径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办理
五、申请材料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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