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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秸秆禁烧暨科学利用倡议书
时间:2026-03-10 来源: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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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农民朋友们:

大家好!当前,正是春耕生产的重要时机,也是田间秸秆(杂草)焚烧多发易发季节。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治理大气污染的要求,为了规范农业生产秩序,共同维护良好的大气环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建设生态美丽宜居新农村,要求大家做好田间禁烧有关工作,现将禁烧秸秆的有关要求告知大家,请广大农民朋友们积极响应、共同行动起来。

焚烧秸秆的危害:一是浪费资源。农作物秸秆是农业生产主要的有机肥原料,也是生产有机农产品必不可少的资源,焚烧会造成资源的浪费,殊为可惜。二是污染空气环境。焚烧秸秆在大气中所产生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位刺激较大,严重时导致支气管炎等疾病的发生和加重。三是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焚烧秸秆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尤其是村庄、树林、电线杆和一些重要设施附近,一旦引发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春季将加大对焚烧秸秆、树叶、杂草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公安、环保、农业、消防、各乡(镇)等部门将联合执法,加强对田间等地焚烧的监督和管理。一旦发现秸秆焚烧引发的环境污染和火灾事故,将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查处。

禁烧秸秆是我们大家共同的责任,大家要积极宣传秸秆禁烧的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人人争做维护大气环境的模范,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荒草、落叶等,确保不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禁烧秸秆,珍惜环境,爱护家园,让天空更蓝,空气更好,生活更美!请大家从我做起,广泛宣传。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宣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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