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也随之进入高发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
近日,红寺堡区公安分局新庄集派出所依法查处1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现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48箱,及时消除了公共安全隐患,守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筑牢了冬季安全防线。
1月26日,新庄集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入户走访中获得线索,辖区居民李某某家中可能储存大量烟花爆竹,存在安全隐患。接到此情报线索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精干警力进行实地摸排与外围调查。随后,民警准确掌握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点的具体位置以及相关人员情况。
随后,民警依法对李某某家开展突击检查,现场发现屋内堆放着礼花、烟花棒等各类烟花爆竹,经现场清点各类烟花爆竹共计48箱,初步估算案值达0.6万元。经询问,李某某称自己为谋取利益,在家囤积了大量烟花爆竹,准备在春节前后进行销售,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李某某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已移交红寺堡区应急管理局现场查封扣押。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依法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处罚。
春节前夕,红寺堡公安将持续强化排查整治力度,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零容忍”,一经查处,依法处理。请广大群众积极抵制非法烟花爆竹,积极提供相关线索,警民携手共同营造平安祥和的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