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范围
在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城乡规划、社会治理、人文历史、地理民俗、交通旅游、语言文字、经济等领域具有理论研究或工作实践,特别是参与地名信息资源收集、地名基础研究、地名文化挖掘与保护等相关地名文化建设工作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院校、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在职或退休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院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史志编辑者,社会组织地名专家学者,热心地名文化研究或实践人士等。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不良记录。
(二)有一定社会公信力,文化素养较高,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能够据实、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研究能力,具备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城乡规划、社会治理、人文历史、地理民俗、红色历史、语言文字、旅游管理等领域有深入研究。
(四)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完成所委托的工作。
三、专家职责
经征集、遴选入库的专家,接受区民政局的邀请,可参与以下活动:
(一)参与全区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相关制度、总体规划、重要政策、重大调整的专家咨询会,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二)参与行政区划变更,地名命名、更名方案的可行性专家评审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及行政区划变更后效果评估,并提供专家意见;
(三)参与地名规划、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单位认定、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出版等评审,提供专家意见;
(四)参与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中长期、全局性和战略性课题研究,提供建设性意见建议;
(五)参与地名文化挖掘、传承与弘扬、保护,参与地名文化宣传推广等活动。
(六)参与其他认为应当组织论证的专项工作,提出咨询建议与论证意见;
四、权利和义务
(一)享有的基本权利:要求调阅或者提供相关资料以及其他必要工作条件。
(二)履行的义务:必须依法、独立、客观地提出意见或建议。对出具的论证意见或建议签名确认,并对论证意见的结论真实性负责;保守在参与咨询、论证活动中获取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未经相关部门同意,不得私自以任何形式泄漏咨询论证的内容、过程和结果等重要信息。
(三)未经民政局邀请或委托,不得以“区划地名专家库专家”名义,开展与区划地名业务相关的课题研究、参加相关活动、公开发表与区划地名业务相关的研究成果。
五、聘用任期
(一)区划地名专家库专家原则上每5年更新一次;
(二)区划地名专家库专家名单审定后,将由民政局统一颁发聘书,聘期为5年;
(三)聘期届满后,无特殊情况,原区划地名专家库专家可以续聘。因专家个人原因,可以提前予以解聘。
六、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本次区划地名专家库采取个人直接报名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进行。
(一)申请人或推荐单位将填写的《红寺堡区区划地名专家申报表》(一式两份)送所在工作单位或行业组织审核(退休专家交原工作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或行业组织印章;
(二)申请人将《红寺堡区区划地名专家申报表》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个人最高学历、研究成果、职称证书、获奖情况等材料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hsbmzj@126.com,或者带资料原件到红寺堡区民政局进行申报。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0日
地址:红寺堡区民政局107室
联系人:杨波,联系电话:0953-5089940
七、有关说明
(一)本次征集面向全社会,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结束后,由区民政局进行资格审查和研究确定,甄选进入区划地名专家库的人员将通过区政府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区划地名专家库不设专项工作经费,不收取会员费用,不与专家形成劳动关系,在被邀请参加有关论证、咨询工作时,参照有关规定支付劳务费用;
(四)区划地名专家库采取动态管理模式,结合工作需要、专家自身情况,由区民政局负责选聘、调整。
吴忠市红寺堡区民政局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