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4日是国家第十一个宪法宣传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法治观念。12月3日,红寺堡区司法局组织7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组织开展“学习宪法 我参与”法治教育活动。
以案释法敲警钟,警示教育筑防线。联合红寺堡区人民法院组织在册社区矫正对象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切身感受庭审程序的公开透明及法律的神圣威严,从宣读公诉书到法庭调查,再到举证质证、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清晰再现了被告人一步步突破底线,走向犯罪深渊的堕落过程,为社区矫正对象们上了一堂深刻的警示教育课。庭审后,红寺堡区人民法院武鹏法官对参加旁听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警示教育,通过以案释法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珍惜来之不易的矫正机会,自觉遵守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管,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法治观念,切勿存在侥幸心理再次违法犯罪。
游园测试心敬仰,宪法固矫印脑海。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线上宪法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活动,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宪法意识和法律知识储备。在各司法所的大力配合下,1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完成在线答题。在答题中,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加,主动思考,将宪法知识深深地印入脑海中。“今年‘12.4’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坚决维护宪法的权威!宪法在我心中,法宣我在行动!请大家为我点赞!”“把法律知识和娱乐设施结合在一起,既有趣味性又有教育性,很新颖,我很感兴趣,通过活动我学到了更多的法律知识,进一步明确了身份,今后我一定珍惜矫正机会,服从司法所管理,顺利解矫。”社区矫正对象马某在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和民法典公园游园打卡后“热火朝天”的邀请朋友圈好友一起参与宪法宣传活动时说。
我是普法志愿者,只为法意广传播。“当初我因不懂法,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走上了歧途”“宪法所维护的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的基石,每个人都要敬畏宪法”。活动中,社区矫正对象马某某化身“普法志愿者”现身说法,以自身经历为教材,向社会传递宪法精神,并向在场群众发放普法宣传手册,协助工作人员为在场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对各类法律知识的知晓率,营造全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红寺堡区司法局常态化开展法治教育,坚持分层分级分类,挖掘案例资源,紧扣工作实际,增强代入感,避免“套路化”和“疲劳感”。通过系列活动让社区矫真对象真切地感受宪法、了解宪法、学习宪法,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对象自我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自觉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和坚定捍卫者,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对象主动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