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时期,无疑是最绚烂也最易受风浪侵袭的一段旅程,正值花季,却因交友不慎或一时冲动等各方面因素,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如何让每一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迷途知返,融入社会,一直以来是司法行政部门努力的方向,为此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在创新未成年矫正方式上下功夫,出实招,积极扮演好未成年人矫正路上的“三种角色”,让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都能够沿着正确的人生轨迹上向上前行。
丰富教育载体,当好矫正教育“引路人”
坚持理论学习和实践教育相结合,每月根据实际需求,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紧扣未成年人矫正特点,积极开展每月一个专题学习,让典型案例学习、红色教育成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学习常设内容。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纳入“自新”社区矫正对象志愿服务队,鼓励每一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真正将日常学习成效融入具体实践中去,增强其自身动力,以实际行动感恩回馈社会,使其通过参与志愿服务获得更多的社会认同感,推动每一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都更快地融入社会。同时依托第三方机构,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特点,邀请专业的心理辅导老师不定期开展心理辅导服务,消除其不良心理,最大限度地提高矫正工作质量和效果。
强化人文关怀,当好矫正疏导“守护人”
社区矫正是一种非监禁性的、人性化的刑事执行方式。面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在日常监管的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红寺堡区司法局始终坚持疏导与管理相结合,分析问题产生的本质原因,将关怀帮教放在工作首位,让帮教更具温情。
社区矫正对象杨某父母离异,初次入矫时孤僻少言,对司法局工作人员帮教持有明显的抗拒心理,情绪极不稳定,针对其性格特点,心理咨询师从亲情入手,一方面做杨某的思想工作,化解他的苦闷;另一方面,红寺堡区司法局工作人员主动联系外出打工的父亲,建议其加强父子之间的交流。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杨某精神状态好转了许多,情绪也渐渐稳定了下来,开始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教育学习,社会融入感进一步增强。
加强个性帮扶,当好矫正生活“服务员”
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缓刑,入矫初期,王某的家庭就因交通事故赔偿负担了巨额债务,加之母亲的患病,家中三个孩子同时上大学,这些支出让并不富裕的家庭更加的雪上加霜,面对家庭生活窘境,王某意志消沉,对红寺堡区司法局工作也持怀疑态度,面对这样的情况,红寺堡区司法局采取了更加耐心和细致的方法,定期与他进行一对一的谈心疏导,同时积极联系民政等部门开展帮扶,通过多种帮扶措施,帮助他缓解内心的压力和焦虑,重拾生活的信心。
在王某毕业实习期间,红寺堡区司法局点对点推送就业信息,使其顺利找到实习单位,同时红寺堡区司法局第一时间为其办理了跨市、县活动,让其能够安心工作。有了稳定收入,家庭经济状况逐渐好转,在这些帮教措施的加持下,王某的态度逐渐发生了转变,开始主动参与到各项帮教活动中来。在一次参加完公益活动后王某对工作人员说到:“参加‘点滴汇聚爱’公益活动,我通过身体力行的公益劳动奉献爱心。这次公益活动虽然活动简单,但意义非同寻常,通过自己的劳动帮助他人,感到非常开心。”在红寺堡区司法局的努力下,王某的生活和工作逐渐步入正常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