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部门动态
红寺堡区统计局严抓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数据质量掌控
时间:2023-09-12 来源:红寺堡区统计局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为进一步抓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数据质量控制,红寺堡区统计局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调查单位审核确认,确保依法依规普查。

一是坚持依法依规普查。要求参与普查工作的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强化责任落实。

二是严格执行普查方案。普查机构严格执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按照方案中单位清查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按照《普查单位划分规定》界定清查对象,对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逐户上门清查,对仅持有证照、未开展经济社会活动的,不作为清查对象;按照《普查单位清查办法》中规定的流程和时间,紧抓时序进度,认真开展“地毯式”清查工作。

三是夯实数据质量管控机制。普查机构加强清查数据审核,全面掌握清查进度,对数据异常地区及时开展核查工作,重点核查普查员是否实地入户清查、是否全面宣传告知、是否按普查小区划分登记,杜绝依据登记注册资料编造清查表的情况发生。

四是加强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普查机构以单位清查为契机,统筹做好一套表调查单位年度审核确认工作,全面摸排单位,对符合纳入标准的单位及时纳统,对不符合标准的要及时退出,为普查登记打好坚实基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