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红寺堡区储备粮食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维护粮食市场稳定,有效保障应急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政府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储备粮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吴忠市红寺堡区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6年1月14日在局网站公开发布《吴忠市红寺堡区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截至2月14日共征集到意见建议1条,未采纳1条。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