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推进各预算单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削减低效无效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9〕9号)、《红寺堡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等规定,结合“零基预算”改革要求,区财政局起草了《吴忠市红寺堡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大家结合实际认真研读提出意见,对于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论证。
自即日起至2025年9月24日前,欢迎关心和支持红寺堡区经济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吴忠市红寺堡区财政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吴忠市红寺堡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办法(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马耀军 联系电话:2756273
传真:5090136 邮箱:Wzshsbqczj@163.com
吴忠市红寺堡区财政局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