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流程,确保低保、临时救助等政策落实精准、救助效率有效提升、救助保障公平公正,切实提高社会救助公信力,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救助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红寺堡区实际,红寺堡区民政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建立乡镇(街道)社会救助评议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期望公众和有关单位积极发表修改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提出意见和建议,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归纳整理和分析,请尽量如实写明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3.公示时间: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8日;
4.有关意见,请以信函邮寄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25年9月8日18:30前反馈至红寺堡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室。
联系人:白琼 联系电话:0953-5089921
电子邮箱:hsbmzj@126.com
邮寄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燕然路政府综合楼110室
吴忠市红寺堡区民政局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