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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8期 红寺堡区公安分局 “1234”工作机制 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时间:2019-12-30 来源: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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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红寺堡区公安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工作部署,逐步建立“一统筹、两落实、三同步、四措施”为主体的“1234”工作机制,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截止目前,打掉3个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3人,破案15起,核结有效线索203条。

狠抓一个队伍建设,深化组织领导强统筹。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分局局长任组长,主管刑侦副局长直接负责,明确刑侦大队长和法制大队大队长为办公室副主任,从全局各部门抽调精干警力46人全脱产、实体化运作,负责线索核查、案件攻坚等工作。二是细化任务分工。分局局长与副局长、部门负责人与民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分局班子成员对线索核查和案件攻坚实行包抓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统一协调指挥。扫黑除恶宣传发动、线索分流、核查反馈、联动协作等工作由分局扫黑办统一协调指挥,避免出现多头管理情况的发生。

狠抓两个专班运作,注重侦办成效强落实。针对扫黑除恶案件攻坚和线索核查,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两个专班,相互配合确保案件线索侦办核查高效运转。一是线索核查专班。线索核查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础工作,成立了由2名民警带领2名辅警组成的4人线索核查小组,全面开展线索核查工作,确保了全年线索核查任务一直名列全市公安机关前列。二是案件攻坚专班。组织经验丰富的老民警,带领中青年新警、辅警分组搭档的方式,形成案件攻坚小组,全面搜集固定证据,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从速从快开展案件侦查,确保打击成效。

狠抓三项机制同步,注重配合联动强保障。一是联动协作机制。注重与上级公安机关的对接,对疑难线索和案件,申请上级派员指导。注重与内部单位的协调,确保在警力抽调、勤务保障等方面的倾斜。注重与外单位之间的联动,充分发挥各单位职能,确保线索核查案件攻坚效率。二是监督前置机制。依靠区委政法委邀请检察院、法院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和案件线索会商,对案件侦办和线索核查全程监督指导。法制大队派员全程参与,确保证据收集全面、程序合法有效;政工监督室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运作情况、纪律执行等进行常态督查检查。三是奖惩约束机制。坚持开展案件线索侦办核查人员保密教育,及时签订保密责任书,强化保密意识。严格执行战时奖励制度,对表现突出人员表彰奖励。对工作懈怠、作风不实、责任心不强的予以严肃问责。

狠抓四项工作措施,集聚优势力量强攻坚。采取“分析研判、走访调查、技术手段、调取证据”等四项工作措施,强化攻坚线索核查和案件侦办。一是研判分析。在案件线索核查前,扫黑办主任、副主任及业务骨干对案件及线索开展集中分析研判,列出线索核查提纲和案件侦办方向,确保核查质量和效率。二是走访调查。围绕案件线索重点人物及事件,有针对性的开展走访调查,及时固定有效证据,查明事实。三是技术手段。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及网侦、技侦等技术手段,夯实基础,快速侦办。四是调取证据。根据案件侦办及线索核查需要,对需要调取的证据材料和需谈话了解情况人员列出取证清单,为破案攻坚、线索核查提供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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