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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纪委监委扎实整改 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
时间:2019-08-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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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纪委监委坚持把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下沉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加大工作力度,扎实开展整改,持续深挖彻查,推动“破网打伞”不断取得新突破。

找准病灶,有的放矢。针对督导组反馈问题,红寺堡区纪委监委及时召开常委会,认真检视工作中存在的偏差和短板,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审议通过《红寺堡区纪委监委关于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下沉督导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着力加大深挖彻查力度,对立案查处的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逐案成立由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案的核查专班,与政法机关同频共振形成工作合力。组织编印《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警示》知识读本,营造更加浓厚的学习氛围。加大线索摸排力度,精准研判,合理运用线索处置方式。严格按照整改要求、整改时限抓实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和长期整改工作,切实增强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集中兵力,攻坚克难。集中力量办理中央督导组交办的28个问题线索及反馈的问题线索,办案专班组增加至10个,与班子成员包抓案件相结合,由包案领导带领工作专班人员梳理分析具体个案,通过调阅案卷、梳理关联线索、提审涉案嫌疑人等方式抓重点、找疑点,对所包抓案件展开“保护伞”线索扩线深挖,做到核查起底不留死角,确保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行业乱象背后的腐败问题等不查清不放过、不打掉不放过。截至目前,我区确定 “保护伞”案件3件,立案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对我区3起涉恶团伙案件开展一案三查,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建议2单位党组织向区委作出书面检查,谈话提醒1人,批评教育2人,诫勉谈话1人;移送吴忠市纪委监委问题线索2件。

强化问责,落实责任。根据市纪委监委督办要求,对作风不实、措施不力、推进工作不深不细等问题较突出的乡镇、部门启动问责,责令原单位问责1人,交由上级主管部门问责1个部门,向区委作书面检查3个单位,向区委常委会作检查1人,通报批评党组1个,提醒谈话6人,诫勉谈话1人,立案1人,红寺堡区纪委向吴忠市纪委常委会作检查1次。同时,坚持刀刃向内,对深挖彻查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反思,对存在的问题严肃追究办案人责任。截至目前,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反馈的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并长期坚持,对7个需问责处理的问题已全部问责,对交办的28个问题线索正在紧张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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