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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期 红寺堡区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第6次工作会议
时间:2019-08-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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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区委书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丁建成主持召开红寺堡区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6次会议,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央、自治区、吴忠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第二次通报对接会会议精神,审议了《红寺堡区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第2次通报对接会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审议稿)》、《2019年上半年红寺堡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及下半年重点工作(审议稿)》,通报了红寺堡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情况,听取了区纪委监委、公安分局、信访局关于中央督导组交办案件、线索办理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下沉我区开展督导工作后的这段时间,全区专项斗争工作持续深化、成效进一步提升。宣传工作持续发力,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社会风气有效净化,政治生态、经济生态、社会生态进一步好转,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显著提升,营商环境和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短板和不足。一是政治站位不够高,对专项斗争的认识不深刻。各乡镇、各成员单位专项斗争的工作还不够扎实,工作浮在表面,主动认领问题数量少,整改方案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同时在专项斗争的宣传发动上缺乏广泛性和实效性。二是“一案三查” 深度不够,破“网”打“伞”力度还需加强。查处涉黑涉恶问题和“保护伞”问题成效还不够明显,查办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少,问责倒查少,深挖彻查方法运用还不够。三是综合治理发力不足,治理机制有待完善。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建立长效机制认识上有差距,攻坚意识、深挖意识和长线经营意识不足,打早打小、源头治理的警觉意识还不强,与政法机关配合还不顺畅。四是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各乡镇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两委”干部排查、清理、调整配备还不够及时,联审把关还不严,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还不彻底。五是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较慢,效果不明显。一些乡镇和部门只对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没有实质性的措施和成效,一些单位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问题,导致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空转”,特别是行业治乱、线索摸排核查办理等工作滞后较多,影响问题整改的整体进度和效果。六是档案整理和文件报送重视不够,漏洞较多。扫黑除恶档案资料中一些搬照抄文件仍然没有完成更换,文件中缺字、漏字、页码和格式不正确等问题依然突出,整改方案、整改报告和工作信息经常逾期报送。

会议强调,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到了滚石上山的关键阶段,考验韧劲、考验耐力的相持阶段,迎难而上、纵深推进的攻坚阶段,铲除土壤、标本兼治的并行阶段。要清醒的认识到专项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定信心,保持定力,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到底,全力打好政治担当“主动战”、打好依法严惩“歼灭战”、打好“破网打伞”“攻坚战”、打好综合治理“阵地战”、打好全民参与“人民战”、打好问题整改“翻身战”。

会议要求,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做好打硬仗、打攻坚战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动真碰硬,集中攻坚,力求案件和线索查清查实、尽快突破。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要严格对标中央督导组“六个必须”要求,明确包案领导,配强力量,建立专班,加快进度,为核查办案提供有力保障,确保圆满完成中央督导组交办的案件和线索办理工作。二是进一步提升办理质效。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的案件和线索,要进一步加快线索核查进度、加大案件侦办力度。查否案件要做到事实清楚、有理有据,查实案件要做到查深查透、见人见事,确保受理线索问题及交办案件不查清不放过、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不查清不放过、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不查清不放过。要紧盯中央督导组交办的案件和线索,压紧压实办案机关主体责任和各乡镇属地责任,压茬推进,高效运转,确保案件侦办和线索核查工作的质效。三是进一步聚焦整体合力。公检法等政法部门和纪检、组织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强化案件会商、提前介入、同步上案、双向移送等工作措施,把最有效的手段和措施用到交办案件和线索,找准切入点、着力点,力求重点发力、重点突破。

会议要求,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紧盯“深挖根治”的阶段性目标,按照“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涉黑犯罪零发生”要求,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持续掀起强大攻势,彻底铲除滋生土壤。一是加强线索摸排。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大走访、大起底、大排查活动,加强线索摸排、核查、办理进度,对本部门本行业的涉黑涉恶线索清仓见底。二是严格依法办案。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的督办案件线索严格遵守“六个不能”的原则规定,确保案件线索核查办理提质增效。公检法等政法机关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严把案件线索办理质量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三是坚持标本兼治。要尽快补齐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重点人群管控、行业治理三块短板。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坚持有黑必黑、有恶必除、有乱必治的原则,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层层压紧压实乡镇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重点整治领域的牵头部门,要加大打击力度,加强源头治理,加快中央、自治区和吴忠市督导组反馈的私搭乱建、盗采砂石、倒卖土地等问题的整治进展,进一步健全重点行业领域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风险防控等机制。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动态管控机制,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市霸”“行霸”“村霸”“路霸”等黑恶势力,坚持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紧密结合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政法机关作为扫黑除恶的主力军,要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把从严抓在手上,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践行党的初心和使命的检验标准和实际行动,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勇气和魄力,对踩“红线”、越“底线”、碰“高压线”的政法干警决不姑息迁就,对隐藏内部的“官伞”“警伞”“庸伞”一律严查严办,深挖内部“毒瘤”,清除害群之马。政法机关要着力抓好扫黑除恶专业能力建设,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加快专业知识更新,切实提高政法队伍的法律政策水平。同时,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为干警减压,要认真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帮助干警解决实际困难,完善激励表彰和容错纠错机制,加强对政法干警及其近亲属的安全保护,解除政法干警扫黑除恶的后顾之忧,激发政法干警扫黑除恶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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