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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时间:2024-04-24 来源:红寺堡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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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抽查事项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依据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频次
1对生产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情况监督检查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局红寺堡区在建、完工的生产建设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 年修订)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水土保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流域管理机构在其管辖范围内可以行使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职权。
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存在水土保持“未批先建”“未批先变”“未实施防治措施”“未验先投”“未缴纳补偿费”等违法行为现场检查20%1
2取水设施、取水计量是否运行正常的监督检查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局取用水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和监督管理。取水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的现场检查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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