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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26 来源:红寺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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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办法》)规定,汇总各站所及各村(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红寺堡政府门户网站(www.hspzfw.gov.cn)查阅或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红寺堡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红寺堡区创业东街002号,电话:5090575。

一、概述

2017年,红寺堡镇在红寺堡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和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本着服务大局,服务百姓的理念,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完善公开机制,拓展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有力地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方向延伸,促进了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进程。

二、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红寺堡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党政办公室、农林站、综治办、信访办、扶贫办、民生服务中心等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对上的沟通联系和对下的信息收集以及网络系统的维护工作,确保了我镇政府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公开。

(二)加强宣传力度。2017年红寺堡镇把宣传教育、业务培训和加强考核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引导镇村干部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召开专题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镇政府信息通过政府文件或简报的形式,将相关内容进行公开公示,让群众深入了解,积极参与监督。

(三)完善各项制度。2017年,我镇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制度,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和检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拓宽公开渠道。2017年我镇通过乡村两级的QQ群、微信群和微信公众平台等网络平台和传统公示栏张贴相结合的方式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一是便于群众查看,不用出门,拿起手机就能知晓乡村两级政府近期的工作动态;二是降低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成本;三是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镇村两级干部只要上传公开政府信息,群众能够在第一时间知晓。

(五)严格公开程序。红寺堡镇政府对镇村两级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要求,镇政府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由分管领导签字加盖乡政府公章后再行公示,村级需公开的相关信息必须由村监会主任及成员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后再行公示。镇纪委定期对乡村两级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察,确保了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保证政府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三、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推进“两个清单”公开。按照区法制办要求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

2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公共资金公开。及时公开经红寺堡镇人大审议通过的《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有步骤地将“三公经费”支出信息公开。

3深化公开内容。村级事务“五步监督法”提质扩面,村级在研究低保调整、土地流转、救灾救济资金发放、惠农补贴、财政资金使用、计划生育奖励办理、粮食直补资金发放、精准识别等16项群众最关心的问题重要事项后,对研究结果及时公开公示,努力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公示低保动态调整,公示清退农村低保214人,新增1792人,共4707户困难群众得到最低生活保障;公示发放因灾临时生活救助3156户94.7万元,公示发放医疗救助933人次115.8万元;公示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679.17万元,公示发放经济林补贴资金44万元、退耕还林补贴资金661.6万元。公示发放扶贫项目资金675.54万元,项目受益农户达1991户。

4推进精准扶贫信息公开。对全镇贫困户进行了三轮“回头看”,并对“回头看”反馈回来的信息进行了公示,剔除识别不准的贫困人口4592人,录入应进未进的贫困人口5009人。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红寺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针对发现的问题,我镇将积极采取改进措施,以切实有效的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存在的问题

1宣传教育培训不足。部分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导致全镇信息公开工作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

2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扩宽。

(二)改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落实相关责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2加强学习培训。在今后一段时期内要对《条例》加强学习培训,增强镇村干部执行《条例》能力,提高镇村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3抓好主动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规定,拓宽乡村两级的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等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推进财政资金信息、重大民生信息、社会普遍关注热点信息的公开。

4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发挥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对未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未及时响应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进行纠正、问责和查处,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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