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区政府各部门 > 区乡村振兴局
红寺堡区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15 来源:吴忠市红寺堡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和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办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总体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我办始终坚持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全区统一要求,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和队伍机构建设,完善组织流程,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办法、保密审查机制、重大决定公开机制等,进一步规范公开形式,充实网站信息公开内容。一年来,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了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红寺堡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和印发《红寺堡区扶贫信息三级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红开办发〔20181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扶贫信息三级公开工作的通知》(红开办发〔201850号),对扶贫领域信息公开内容、流程、方式做了明确要求,主要通过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和扶贫办及各乡镇微信公众号公开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为进一步加大扶贫信息公开力度,方便群众了解扶贫工作,扩大工作交流途径,采取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公开和本单位微信公众号公开的方式,按照相关要求,对以下7个方面的非涉密工作事项进行了全面及时公开:一是本单位行政职能、科室职责、人事信息等事项。二是扶贫发展规划、脱贫攻坚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内容。三是年度三公经费使用范围、预决算清单、事项、计划和金额等事项。四是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公开县级政府各部门扶贫对象、扶贫资金分配、扶贫资金使用等信息;五是公开县级政府各部门涉及民生方面投入的资金使用信息六是公开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使用等信息;七是公开年度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及落实情况,要求乡(镇)和行政村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等2018年,我办通过不同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98条,其中工作动态类133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其它163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根据《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和职责分工,在财政信息预决算栏目中公开我办2018年部门预算和2017年度部门决算;在扶贫脱贫信息中公开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使用等信息64条。

四、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根据《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和职责分工,我办在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栏目及时对我办承办的关于红寺堡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号议案答复的函(A类)、关于红寺堡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号建议答复的函(A类)和关于红寺堡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4号建议答复的函(A类)3项议案建议结果进行了公开。

五、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根据《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和职责分工,在政策解读公开栏目公开《关于开展深度贫困地区技能扶贫行动的通知》政策解读1条。

六、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根据《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和职责分工,在热点回应栏目答复群众问题4项。

七、2018年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未建立政务公开目录。

2. 负责政务公开管理人员缺乏相应的知识,发生问题无法及时处理。

八、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

1.建立2019年政务公开目录和台账。

2.根据《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和职责分工,主动公开我办所涉及的信息。

3.积极完成红寺堡区政务公开办公室交办的相关工作。

4.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提高信息公开效率,大力开展信息公开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依法做好我办信息公开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