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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1 来源: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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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因机构改革,生态环境分局于20199月底正式成立,1017日接到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工作要求,我局主要负责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环境保护领域相关模块的信息公开,主要包括:一是红寺堡区环境整治情况二是红寺堡环境质量状况三是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宁夏(回头看)四是本单位的工作动态事项。虽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起步晚,但是我们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深化公开内容为重点,方便群众了解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与此同时也畅通了群众监督环境保护工作的途径,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2019年以来,我局累计公开信息2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行政强制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对政务信息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二是缺乏相关工作的业务培训,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服务公开内容形式单一。

改进情况: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完善和制定相关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牢牢把握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确保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三是提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和拓展生态环境领域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切实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提高信息质量、增加信息数量。四是畅通公开渠道,在通过网站公开的同时,增大宣传渠道的信息公开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地接受群众的监督,努力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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