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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1/2022-00019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政府办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2-08
名称
区政府召开四届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
区政府召开四届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

2021年11月24日,王忠强同志主持召开红寺堡区四届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了自治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暨先行区建设第六次推进会精神;审议了《吴忠市红寺堡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吴忠市红寺堡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等相关事宜;听取了关于做好2021年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有关事宜的汇报;研究了退役军人马进学、胡永旭安置有关事宜。

会议指出,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暨先行区建设第六次推进会,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担当政治使命,切实增强行动自觉,大力弘扬实干作风的重要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站在“国之大者”的政治高度和“千秋大计”的战略高度,科学回答了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我们加快先行区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推动先行区建设实现新突破、见到新成效。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增强先行区建设的使命担当,拿出“人一之、我十之”的干劲,下大力气解决落后观念惯性强、生态保护任务重、污染治理压力大、转型发展困难多的矛盾问题,在“先行”上担使命、在“深入”上下功夫、在“实效”上求突破。要进一步把握先行区建设的关键问题,在服务全局中促先行,在生态优先中抓发展,在高效用水中谋开发,在绿色转型中求质量。要进一步落实先行区建设的重要任务,高标准保护生态环境,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好中向优。要高质量推进绿色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方式转变、新旧动能转换、城市集约高效发展。要高效率加快改革创新,以“四权”改革带动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坚决破除制约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把学习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高水平抓好各项工作,以贯彻落实的好成效保证各项任务的高标准。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紧盯黄河保护、生态治理、“四权”改革、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重点任务,逐项梳理贯彻,逐条细化分解,逐一向前推进,确保实现新突破、再上新台阶。要强化统一调度,完善协同机制,加强督查检查,凝聚工作合力,共同守好改善生态环境生命线,为努力建设先行区、继续建设美丽新宁夏作出红寺堡贡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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