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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1/2019-00104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6-10
名称
区政府召开第50次常务会议
区政府召开第50次常务会议

2019年63日,政府区长谭兴玲主持召开三届区人民政府50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学习全国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石泰峰同志调研我区脱贫攻坚工作精神、自治区“两不愁三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吴忠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还听取了自然资源局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会议研究审议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方案(送审稿)》《关于进一步加强集贸市场商城商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等文件。  

会议指出,全国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8年初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提出“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目标任务。区政府按照《红寺堡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在常务会上听取各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自然资源局结合部门职责,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的具体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安排做了详细的汇报。对于案件办理进度缓慢和效果不明显等问题,自然资源局要对标问题、强化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会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按照中央部署和全国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标志性战役。坚持目标、问题导向,强化整改。紧盯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和问题,各牵头部门要精准施,确保整改到位。要深入实施生态立区战略,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美的美丽红寺堡。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调整完善了应急管理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机构、建设和交通局等部门的消防职责,构建了新的消防监督管理体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住建部门承担建设工程审验、建设工程相关行政处罚、部分信息报送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被赋予新的职能,如对辖区的消防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取代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取代了公安消防队。

会议强调,一是提高站位,增强做好创城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我区创城工作中现实问题多、压力大、时间紧,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创城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创城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紧盯创建目标,聚焦短板和差距,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二是健全机制,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全面完成创城任务。住建交通局、工业商务局要明确各职能部门对居民小区等六大板块的责任分工,建立机制、明确框架。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圆满完成创城任务目标各乡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方案(送审稿)》《关于进一步加强集贸市场商城商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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