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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58/2024-00033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4-25
名称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关于2024年4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关于2024年4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425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4252024430日(5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3-5098502

通讯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大楼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洪沟滩村蓄水池建设项目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洪沟滩村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宁夏汇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引水工程、蓄水工程和管道工程。具体内容为:新建1座容积为9.9万平方米蓄水池(为阻止人畜随意进入,沿蓄水池堤顶路外侧四围设锌钢防护围栏);在新庄集支干渠四支干渠(高口)桩号5+525处新建斗口1座,向东建设138m引水渠道至新建蓄水池,(配套安装1套测控一体化闸门);铺设输水管道3.39千米,采用 DN600mm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PCP管),新建1座放空检修阀井、4座补气阀井、16座路涵、28座穿渠建筑物。项目总投资1368.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5万元,占总投资的4.2%,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防治、生态恢复等

项目施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和作业机械尾气,通过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路面硬化、大风天禁止作业、加强设备保养等措施可降低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施工期设置临时施工废水沉淀池,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营地设置环保型旱厕,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漱废水,直接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环保型旱厕粪便定期清运。

(三)施工期主要是机械设备噪声,施工时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序、提高施工效率等防噪措施后,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四)施工开挖弃土堆存于弃土场,在堆土之前,对可剥离的表土区域进行剥离。施工过程对表土进行苫盖,在施工结束后进行表土回覆,施工完毕后对施工生产区、蓄水池及泵站周边、引水管道、输水管道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施工单位及时清运至符合收集条件的场所合理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项目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泵类,通过采取对泵类基础进行减振处理,合理布局等综合降噪措施后,项目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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