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区北海林场2020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请示》(红自然资发〔2020〕1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020-640303-02-01-000669。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吴忠市关于建设生态文明的部署要求,全力推进“美丽红寺堡”建设,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红寺堡区北海林场2020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
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三、项目建设地点及范围
项目区位于北海林场所属中盐高速两侧林带、林场总部、鲁家窑、爱心湖、西林场、洪沟5个管护站点及林场办公区西北拐角坐东面西。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1、盐中高速公路南北两侧林地节水滴灌项目1540亩,(其中:新建1140亩;改建400亩)。
2、新建空气能供暖系统5处,房屋供暖总面积394.86㎡。其中:(1)北海林场场部采暖房屋面积为68.1㎡;(2)鲁家窑管护站实际采暖房屋面积为88.08㎡;(3)爱心湖管护站实际采暖房屋面积为89.12㎡;(4)西林场管护站采暖房屋面积为75.04㎡;(5)洪沟管护站采暖房屋面积为74.52㎡。
3、北海林场办公区新建林场卫浴基础设施1座,建筑面积68.1㎡。
五、建设期限
工程建设期限为4个月(即2020年4月~2020年8月)。
六、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199.93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国有林场扶贫资金和地方财政预算资金。
七、几点要求
(一)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全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项目施工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投标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03号)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择优选择施工方,确保工程质量。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旬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确保项目按期完工。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附件:红寺堡区北海林场2020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投资概算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