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 > 重大项目
索引号
640303002/2020-00007
文号
红发改发〔2019〕407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1-09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第六幼儿园项目
吴忠市红寺堡区第六幼儿园项目

红寺堡区教育局:

报来《关于批准红寺堡区第六幼儿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红教发2019〕419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018-640303-82-01-010201,本项目正式运营后,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6)》相关规定,小区规模达不到配建幼儿园的,要就近在几个小规模的小区附近配建幼儿园。红寺堡区第六幼儿园建成将解决瀚海明珠和海龙湾小区及周边商铺没有配套幼儿园的问题,保障适龄儿童能就近入园。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地点

红寺堡区佳泉路西侧、东一街南侧。

二、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红寺堡区第六幼儿园规划15个教学班,计划招生450名幼儿,占地14.2亩。地上三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5142平方米,教学楼4950平方米、门房30平方米、消防水泵房162平方米、室外水电暖外网等附属工程。

三、工程估算总投资

红寺堡区第六幼儿园项目,估算总投资2348.47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和自治区教育专项资金。(详见投资估算表)

四、建设期限

计划工程总工期为18个月,待初步设计批复后确定具体建设期限。2020年4月至2021年10月。

五、几点要求

(一)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待资金下达后,方可批复初步设计。

(二)严格控制投资估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全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项目施工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3号)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择优选择施工方,确保工程质量。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旬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确保项目按期完工。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附件:红寺堡区第六幼儿园项目投资估算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1月20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