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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2/2020-00004
文号
红发改发〔2019〕394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1-09
名称
2019年红寺堡区东川等贫困村灌溉渠道维修工程项目
2019年红寺堡区东川等贫困村灌溉渠道维修工程项目

 

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你局报来《关于审批2019年红寺堡区东川等贫困村灌溉渠道维修工程建设方案的请示》(红农发〔2019〕41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019-640303-01-01-010876为提高现有耕地的单位产出,提高当地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促进项目区经济的持续发展。根据红寺堡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19年第二批闽宁协作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开发2019〕73号)文件精神和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实施方案的咨询意见(宁水咨司发2019〕261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地点

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东川村、柳泉乡沙泉村、太阳山镇买河、红星、周新、兴民等3个乡镇6个行政村。

二、工程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涉及红寺堡区柳泉乡、新庄集乡和太阳山镇等 3 个乡镇 6 个行政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759 户。砌护渠道 7.36 公里,支渠设计流量 0.22-0.56 立方米每秒,斗渠设计流量 0.03 立方米每秒和 0.06 立方米每秒,农渠设计流量 0.01 立方米每秒。

三、工程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33.70万元。全部申请红寺堡区2019年闽宁协作发展资金。

四、建设期限

工程施工工期2 个月,2019年11月-12月。

五、几点要求

(一)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项目施工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投标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03号)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择优选择施工方,确保工程质量。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旬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确保项目按期完工。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附件:2019年红寺堡区东川等贫困村灌溉渠道维修工程建设方案投资概算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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