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水务局: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区太阳山镇塘坊梁村内涝治理工程建设方案的请示》(红水发〔2019〕27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019-640303-76-01-009449。为提高防涝减灾能力,保障居民房屋安全,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维护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红寺堡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开发〔2019〕66号)文件精神和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咨询公司对该工程建设方案的咨询意见(宁水咨司发〔2019〕239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地点
红寺堡区太阳山镇塘坊梁村。
1.工程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工程规模。工程涉及太阳梁镇塘坊梁村。排洪沟道设计流量5.23立方米每秒;挡浸沟控制农田排水面积0.11万亩,沟道最大设计流量5.05立方米每秒。
(二)主要建设内容。1.防洪工程。新建土质拦洪堤长161米,采用浆砌石坡式护岸。新建排洪沟道273米,其中桩号0+075~0+175采用浆砌石坡式护岸。新建穿路建筑物1座。2.挡浸沟工程。新建挡浸沟1.11公里,其中桩号0+000~0+300采用浆砌石坡式护岸;新建过水路面1座,宽6米。
三、工程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19.31万元。资金来源为《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开发〔2019〕66号)。
四、建设期限
工程总工期为1个月,计划从2019年10月18日至2019年11月17日。
五、几点要求
(一)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全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项目施工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投标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03号)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择优选择施工方,确保工程质量。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旬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确保项目按期完工。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附件:红寺堡区太阳山镇塘坊梁村内涝治理工程投资概算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