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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2/2019-00152
文号
红发改发〔2019〕354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11-06
名称
红寺堡区新庄集乡2019年渠系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红寺堡区新庄集乡2019年渠系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新庄集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区新庄集乡2019年渠系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建设方案的函》(红新政函〔201923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019-640303-01-01-010263为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和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根据红寺堡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红寺堡区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实施方案》红开发〔2019〕66号文件精神和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新庄集乡2019年渠系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二、建设单位

新庄集乡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沙草墩村、康庄村、白墩村、红阳村、中川村、洪沟滩村、南源村、西源村、新台村及杨柳村。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规划对项目区部分破损老化、倒降渠道进行砌护,更新改造渠系建筑物。改善灌溉面积8.4万亩。

建设内容为砌护渠道9072m,其中梯形渠道824m,U60道

788m,U50渠道2606m,U40渠道789m,350渠道4065m。配套渠系建筑物295座,其中节制闸32座,斗口93座,农口28座,生产桥38座,量水堰1座,倒虹吸1座,畦田口145座。

五、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2019年10月-2019年11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96万元, 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财政涉农整合资金。

七、几点要求

(一)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项目施工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投标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03号)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择优选择施工方,确保工程质量。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旬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确保项目按期完工。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附件:红寺堡区新庄集乡2019年渠系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

工程投资概算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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