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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10/2020-00106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08-07
名称
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滚泉片区部分压砂瓜地使用权的通知
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滚泉片区部分压砂瓜地使用权的通知

滚泉片区硒砂瓜种植农户:

    因项目建设需要,经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决定,收回滚泉片区部分压砂瓜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回使用权范围 

   东至京藏高速(红寺堡段),南至银仪风电项目区,西至三峡风电项目区,北至吴忠至中卫城际铁路(具体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二、登记时间及地点: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该项目区范围内硒砂瓜种植农户在10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室(301)登记相关信息,以便办理相关补偿手续。

    三、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该范围内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其他种植活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自行承担。





                                         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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