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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2/2024-00075
文号
红发改审发〔2024〕26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4-03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镇朝阳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镇朝阳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水务局: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镇朝阳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红水发〔2024〕3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403-640303-19-01-546067。根据《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党农发〔2023〕21号)《关于红寺堡镇朝阳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咨询意见》(宁水咨司技发〔2024〕50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红寺堡镇朝阳村人饮工程是2008年实施,经过15年的运行,现状供水管道存在“跑、冒、滴、漏”等问题,影响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对高质量保障当地居民饮水安全造成较大影响。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完善朝阳村供水设施、提升供水能力,对保障当地群众饮水安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有重要作用。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建设地点

红寺堡镇朝阳村

三、工程建设任务及规模

  (一)工程任务。对红寺堡镇朝阳村供水管道进行更新改造,进一步巩固提升群众饮水安全保障。

(二)供水范围和规模。本次涉及红寺堡镇朝阳村。现有受益农户1195户4921人,居民生活最高日用水定额78升每人每天,设计日用水量561.88立方米每天,水平年总用水规模15.78万立方米每年。

(三)工程水源。本次工程在已建农村供水工程的基础上对村级以下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利用现状水源,已有供水工程水源、水质、水量基本满足要求。

四、工程布置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工程等级和标准。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主要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地震设防烈度为8度。

(二)工程布置。维持现状人饮工程布置,对入村、入巷和入户管道及建筑物进行更新改造,保障农村供水工程正常运行。

(三)主要建设内容。

1.入村管道改造工程。改造入村管道总长1.82公里,管径160毫米,压力等级1.25兆帕,采用PE管。

2.入巷管道改造工程。改造入巷管道总长15.57公里,管径50~90毫米,压力等级1.25~1.6兆帕,采用PE管。

3.入户管道改造工程。改造入户管道总长54.6公里,管径25毫米,压力等级1.6兆帕。

4.管道附属建筑物工程。新建管道附属建筑物205座,其中总表井1座、减压阀井1座、消防阀井4座、分水阀井35座、联户水表井158座、排气补气阀井3座,穿路拉管3处。

三、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598.3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费547.43万元,独立费用46.6万元,建设征地补偿费4.35万元。

资金来源为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

四、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4月至2024年12月。

五、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管理。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镇朝阳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概算审定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镇朝阳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概算审核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建安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独立费用

合计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441.89



441.89

入村管道

19.86



19.86

入巷管道

122.38



122.38

入户工程

209.36



209.36

管道附属建筑物

90.29



90.29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11.79

89.21


101.00

管道建筑物阀件

2.18

21.72


23.90

入户工程

9.61

67.49


77.10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一至三部分合计

453.68

89.21


542.89

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4.54



4.54

第一至四部分合计

458.22

89.21


547.43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46.60

46.60

建设管理费



10.95

10.95

工程监理费



8.21

8.21

工程勘测设计费



13.69

13.69

其他



13.75

13.75

1

安全生产措施费



11.46

11.46

2

工程质量检测费



2.29

2.29

第一至五部分合计

458.22

89.21

46.60

594.03

工程部分投资




594.03

建设征地补偿投资




4.35

总投资




598.38

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43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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