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审批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吴忠市红寺堡区2024年退化林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红自然资发〔2024〕3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402-640303-64-05-363630。根据《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黄河“几字弯”宁夏攻坚战任务的通知》(宁绿发〔2024〕1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增加红寺堡区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更好地发挥森林植被防风固沙、水土保持等综合生态服务功能,加快推动宁夏中部干旱带扩面增绿阵地战,巩固红寺堡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助力打赢黄河“几字弯”宁夏攻坚战。原则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建设地点
红寺堡区大河乡、新庄集乡及北海林场。
三、建设内容
退化林修复12.03万亩,其中退化乔木林修复958.3亩,退化灌木林修复119341.7亩,主要为乔木补植、修枝、补水、除草和管护等,灌木补播、平茬复壮、封育管护等。
四、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7819.5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7430.93万元,其他费388.57万元。
资金来源为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
五、建设工期
2024年4月至2025年10月,其中:实施期为2024年4月-2024年9月,养护期为2024年10月-2025年10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管理。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项目名称: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吴忠市
红寺堡区2024年退化林修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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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 | ||||||
施工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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