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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2/2024-00051
文号
红发改审发〔2024〕14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3-15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镇河水村巷道破损路面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镇河水村巷道破损路面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红寺堡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镇河水村巷道破损路面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红镇政发〔2024〕19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403-640303-04-01-829279。相关专家对中城恒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红寺堡镇河水村巷道破损路面改造提升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河水村村庄内巷道运营年限较长,路面出现网裂、坑槽、砂化等病害,给车辆通行造成极大影响。实施该项目将进一步提升村庄道路基础设施,改善村庄交通条件,为河水村经济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建设地点

红寺堡镇河水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对村庄内6条巷道破损路面进行病害处治后加铺5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路肩修整、更换道牙、安装12组村庄主要节点监控等配套设施,全长5887.47米。

四、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479.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44.34万元,其他费用30.56万元,预备费4.75万元。

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财政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奖补资金。

五、建设工期

2024年3月至2024年7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管理。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镇河水村巷道破损路面改造提升工程审定概算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镇河水村巷道破损路面改造提升工程审定概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概算(万元)

土建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其他费用

合计

工程费用

444.34




444.34

1

巷道沥青层罩面

199.09




199.09

2

砂砾路肩

3.6




3.6

3

路缘石

38.53




38.53

4

被交道平交口路面铺筑

15.56




15.56

5

旧路面修补

80.44




80.44

6

灌缝补胶

23.58




23.58

7

面包砖铺装恢复(利旧)

35.69




35.69

8

面包砖铺装(含混凝土道牙、树池)

42.11




42.11

9

道路标识牌

0.25




0.25

10

村庄主要节点监控

5.49




5.49

其他费用




30.56

30.56

1

工程监理费




6.67

6.67

2

编制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1.78

1.78

3

竣工结算审核费




1.56

1.56

4

竣工决算审计费




1.56

1.56

5

招标服务费




1.33

1.33

6

测量费




3

3

7

设计费




11.11

11.11

8

质量检测等费用




3.55

3.55

预备费




4.75

4.75

项目总投资

444.34



35.31

47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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