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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2/2023-00806
文号
红发改审发〔2023〕232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11-17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红寺堡区小甜水河等沟河道水毁维修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红寺堡区小甜水河等沟河道水毁维修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区水务局:

报来《关于审批2023年红寺堡区小甜水河等沟河道水毁维修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红水发〔2023〕182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11-640303-19-01-475619。相关专家对宁夏浩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2023年红寺堡区小甜水河等沟河道水毁维修工程初步设计》进行评审。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红柳沟、小甜水河主要承担着区域山洪排泄,沟道常年受洪水冲刷,部分已治理段落损坏滑塌,影响区域防洪安全。实施该项目对红柳沟、小甜水河水毁段落进行维修加固,对完善区域防洪体系,提高防洪减灾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红寺堡区。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小甜水河水毁维修1处长度195m,红柳沟水毁维修6处长度333m。

四、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79.6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71.54万元,其他费用5.58万元,预备费用2.54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自治区防汛岁修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11月至2023年12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2023年红寺堡区小甜水河等沟河道水毁维修工程审定概算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红寺堡区小甜水河等沟河道水毁维修工程审定概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概算(万元)

建安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其他费用

合计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70.83



70.83

1

红柳沟水毁维修工程

43.74



43.74

2

小甜水河水毁维修工程

27.09



27.09

第二部分 临时工程

0.71



0.71

第三部分 其他费用



5.58

5.58

监理费



1.43

1.43

科研勘测设计费



2.15

2.15

其他费用



2

2

1

安全文明施工费



1.79

1.79

2

质量检测费



0.21

0.21

第四部分 预备费



2.54

2.54

项目总投资

71.54


8.12

79.66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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