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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2/2022-01181
文号
红发改审发〔2022〕181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6-15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镇和兴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镇和兴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红寺堡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镇东源村耕地地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红镇政发〔2022〕8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项目代码:2206-640303-04-01-344057。根据《红寺堡区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红党农发〔2021〕15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红寺堡镇和兴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实施能够更好的服务民生,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完善村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红寺堡镇和兴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巷道内安装农户菜园围栏2065m,铺设面包砖434.4平方米,对原有面包砖拆除、恢复97.9平方米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概算为44.10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用38.96万元,其他费用3.85万元,预备费1.28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2年6月至2022年8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镇和兴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投资概算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镇和兴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投资概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概算(万元)

土建工程费

安装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其他费用

合计

建筑工程费用

38.96

0.00

0.00

0.00

38.96

1

农户菜园围栏

29.50




29.50

2

铺设面包砖

8.80




8.80

3

面包砖拆除、恢复

0.66




0.66

其他费用




3.85

3.85

1

工程监理费




0.58

0.58

2

控制价编制费




0.30

0.30

3

结算审核费




0.30

0.30

4

竣工决算费




0.30

0.30

5

设计费




0.97

0.97

6

测量费




1.00

1.00

7

检测试验费




0.39

0.39

预备费




1.28

1.28

项目总投资

38.96

0.00

0.00

5.13

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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