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 > 批准结果信息
索引号
640303002/2022-01119
文号
红发改审发〔2022〕167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6-07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庄集乡白墩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庄集乡白墩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新庄集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新庄集乡白墩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新政发〔2022106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206-640303-04-05-311824根据《红寺堡区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红党农发〔202115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新庄集乡白墩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改善村庄人居环境,完善村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功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新庄集乡白墩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巷道铺装面包砖4674.1平方米,采用200*100*60毫米道砖,10厘米C25砼基层,15厘米级配砂砾垫层;草坪砖护坡1203.4平方米;铺设砂砾路2575,采用20厘米厚级配砂砾;硬化路36.6砖路641,面层为8厘米透水砖,4厘米M10水泥砂浆找平层,16厘米C25混凝土基层,10厘米级配砂砾底基层;渠道砌护1429渠堤加固260米。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397.92万元其中工程费367.3万元,其费用19.03万元,预备费11.59万元资金来源为红寺堡区2022闽宁协作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26-20228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新庄集乡白墩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67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新庄集乡白墩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概算(万元)

建筑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安装工程费

其他费用

合计

工程费用

367.3




367.3

1

巷道铺装

106.93




106.93

1.1

土方工程

4.55




4.55

1.2

人行道铺装工程

82.54




82.54

1.3

道牙工程

5.03




5.03

1.4

砼树框

4.43




4.43

1.5

路面硬化

10.38




10.38

2

草坪砖护坡工程

17.88




17.88

3

道路工程

183.67




183.67

3.1

砂砾路

62.96




62.96

3.2

硬化路

8.95




8.95

3.3

砖路

111.76




111.76

4

渠道工程

58.82




58.82

4.1

渠道砌护

25.25




25.25

4.2

渠堤加固工程

33.57




33.57

其他费用




19.03

19.03

1

清单控制价编制费




1.84

1.84

2

设计费




9.18

9.18

3

工程监理费




5.51

5.51

4

结算编审费




1.1

1.1

5

决算编审费




1.1

1.1

6

试验检测费




0.3

0.3

预备费




11.59

11.59

总投资

367.3



30.62

397.92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