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局:
报来《关于审批吴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蔡庄子集中养殖产业智慧孵化园蓄水池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红水发〔2021〕15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110-640303-19-01-771332。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意见(宁水咨司发〔2021〕260号)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太阳山镇蔡庄子规模化养殖基地是红寺堡区规模化养殖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现状供水设施配套尚不完善等原因,园区供水无法保证,严重影响当地养殖产业的发展。本次通过建设供水工程,解决生产发展用水问题,对推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红寺堡区太阳山镇蔡庄子。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蓄水池工程。新建蓄水池1座,内边坡比1:3,采用砼格条内填充0.25米厚卵石结构防护,其下依次为0.05米厚砂浆垫层、复合土工膜(规格200g/0.5mm/200g)、0.3米厚素土垫层;护脚基础采用现浇C25砼结构,高1.0米,宽0.8米;池底从上到下依次为0.5米厚覆土、复合土工膜(规格200g/0.5mm/200g)、0.2米厚素土垫层。
2.泵站工程。新建泵站1座,建筑面积74平方米,砖混结构。安装水泵2套(一用一备)及配套其他机电设备,安装变压器1台。配套电磁流量计井1座。
3.管道工程。铺设输水管道长5.25公里,管径300毫米,管材为球墨铸铁管。配套各类阀井共21座,穿沟(渠)建筑物5座。
项目概算总投资659.0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37.58万元,设备购置费117.45万元,其他费用50.38万元,预备费18.54万元,建设征地补偿费14.98万元,水土保持工程费10.28万元,环境保护工程费9.8万元。
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为2021年10月至2022年5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吴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蔡庄子集中养殖产业智慧孵化园蓄水池工程投资概算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吴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蔡庄子集中养殖产业智
慧孵化园蓄水池工程投资概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投资概算(万元) | |||
建安工程费 | 设备购置费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第一部分 建筑安装工程 | 422.27 |
|
| 422.27 | |
一 | 泵站工程 | 18 |
|
| 18 |
二 | 管道工程 | 249.96 |
|
| 249.96 |
三 | 蓄水池工程 | 154.31 |
|
| 154.31 |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9 | 96.5 |
| 105.5 | |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 | 1.98 | 20.95 |
| 22.93 | |
第四部分 临时工程 | 4.33 |
|
| 4.33 | |
第五部分 其他费用 |
|
| 50.38 | 50.38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
| 11.1 | 11.1 |
二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
| 11.1 | 11.1 |
三 | 勘测设计费 |
|
| 19.43 | 19.43 |
四 | 其他 |
|
| 8.75 | 8.75 |
1 | 安全生产措施费 |
|
| 6.56 | 6.56 |
2 | 工程质量检测费 |
|
| 2.19 | 2.19 |
第六部分 预备费 |
|
| 18.54 | 18.54 | |
Ⅰ | 工程部分 | 437.58 | 117.45 | 68.92 | 623.95 |
Ⅱ | 建设征地补偿工程 |
|
|
| 14.98 |
Ⅲ | 水土保持工程 |
|
|
| 10.28 |
Ⅳ | 环境保护工程 |
|
|
| 9.8 |
总投资 |
|
|
| 65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