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局:
报来《关于审批柳泉乡柳泉村集中养殖场蓄水池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红水发〔2021〕15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110-640303-19-01-699247。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意见(宁水咨司发〔2021〕256号)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柳泉村规模化养殖是红寺堡区规模化养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现状供水设施配套尚不完善等原因,园区供水无法满足需求,严重影响当地产业发展。本次通过建设供水工程,解决生产发展用水问题,对保障供水安全,推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红寺堡区柳泉乡柳泉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水源工程。新建蓄水池1座,容积3.5万立方米,梯形断面,池深6米,内坡比1:3。内坡采用砼框格内填充卵石结构,其下铺设复合土工膜(规格200g/0.5mm/200g)。池底压实后防护从上至下依次铺设0.5米覆土层和复合土工膜(规格200g/0.5mm/200g)。蓄水池四周设碎石路面和防护围栏。
2.首部工程。新建泵站1座,建筑面积23.47平方米。安装机泵1套,配套安装其它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
3.管道工程。铺设输水管道长9.24公里,管材为PE管,管径400~250毫米。配套量水堰1座,各类阀井共19座,穿路建筑物6处。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504.5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80.11万元,设备购置费25.37万元,其他费用38.01万元,预备费13.68万元,建设征地补偿费26.31万元,水土保持工程费11.3万元,环境保护工程费9.79万元。
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为2021年10月至2022年5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柳泉乡柳泉村集中养殖场蓄水池工程投资概算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柳泉乡柳泉村集中养殖场蓄水池工程投资概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投资概算(万元) | |||
建安工程费 | 设备购置费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第一部分 建筑安装工程 | 37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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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4.38 | |
一 | 蓄水池工程 | 11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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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5.21 |
二 | 首部工程 | 5.9 |
|
| 5.9 |
三 | 引水管网工程 | 253.27 |
|
| 253.27 |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0.64 | 11.12 |
| 11.76 | |
一 | 首部工程 | 0.64 | 11.12 |
| 11.76 |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 | 1.33 | 14.25 |
| 15.58 | |
一 | 首部工程 | 0.27 | 2.71 |
| 2.98 |
二 | 取水口量水堰工程 | 0.02 | 0.2 |
| 0.22 |
三 | 其他工程 | 1.04 | 11.34 |
| 12.38 |
第四部分 临时工程 | 3.76 |
|
| 3.76 | |
第五部分 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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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01 | 38.01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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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1 | 8.11 |
二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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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1 | 8.11 |
三 | 勘测设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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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19 | 14.19 |
四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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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 | 7.6 |
1 | 安全生产措施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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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 | 5.7 |
2 | 工程质量检测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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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1.9 |
第六部分 预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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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68 | 13.68 | |
Ⅰ | 工程部分 | 380.11 | 25.37 | 51.69 | 457.17 |
Ⅱ | 建设征地补偿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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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31 |
Ⅲ | 水土保持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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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 |
Ⅳ | 环境保护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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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9 |
总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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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4.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