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镇团结村节水灌溉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红自然资发〔2021〕24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110-640303-15-01-431053。经相关专家对宁夏河海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红寺堡镇团结村节水灌溉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据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团结村北侧的绿化林带是村庄重要的生态保护屏障。实施该项目,有利于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及保证林带成活率,可有效的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是进一步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团结村北侧。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红寺堡镇团结村林带节水灌溉工程解决林带灌溉面积400亩。新建铺设φ315UPVC供水干管1条长度为2.00km;铺设φ200UPVC供水干管1条长度为0.94km;铺设φ75UPVC供水支管35条长度为2.475km;新建闸阀井10座;新建水表井1座;新建给水枢纽系统建筑物70座;穿公路顶管120m共7处。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100.9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94.38万元、其他费用6.61万元。
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为2021年10月至2021年11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镇团结村节水灌溉工程投资概算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镇团结村节水灌溉工程投资概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投资概算(万元) | |||
建安工程费 | 设备购置费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第一部分 建筑安装工程 | 9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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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53 | |
一 | 林带管灌工程 | 7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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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33 |
二 | 林带建筑物工程 | 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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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 |
第二部分 临时工程 | 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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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5 | |
第三部分 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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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1 | 6.61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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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5 | 0.95 |
二 | 工程监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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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6 | 2.36 |
三 | 勘测设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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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 3.3 |
总投资 | 94.38 |
| 6.61 | 100.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