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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2/2021-01442
文号
红发改审发〔2021〕225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0-18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太阳山镇巴庄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田间主干道硬化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太阳山镇巴庄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田间主干道硬化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报来关于红寺堡区太阳山镇巴庄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田间主干道硬化工程初步设计审批请示(红农发〔202122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2110-640303-20-01-710961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咨询意见(宁水咨司发2021248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区位于吴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由于现状已建高标准农田两侧村庄主干道路衔接不畅,仍为土质路面,雨雪天泥泞湿滑,影响沿线居民日常生产、生活。通过建设本项目,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路网,解决该区域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充分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整体效益,推动区域产业发展改善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红寺堡区太阳山镇巴庄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硬化道路4条,长6.0公里,宽5米,均采用C25混凝土路面,厚0.2米。加固转角8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394.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65.37万元其他费用29.23万元。  

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为202110202111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太阳山镇巴庄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田间主干道硬化工程投资概算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1018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太阳山镇巴庄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田间主干道硬化工程投资概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概算(万元)

建安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其他费用

合计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361.75



361.75

田间主干道硬化工程

361.15



361.15

道叉交汇填土工程

0.11



0.11

加固转角工程

0.49



0.49

第二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3.62



3.62

第三部分 其他费用



29.23

29.23

建设管理费



10.96

10.96

工程建设监理费



7.31

7.31

勘察设计费



10.96

10.96

总投资

365.37


29.23

3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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