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弘德村节水灌溉水源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红自然资发〔2021〕242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110-640303-15-01-407964。经相关专家对宁夏大川众合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弘德村节水灌溉水源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据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弘德村北侧及西侧京藏高速栽植的绿化林带是弘德村重要的生态保护屏障,由于供水紧张造成部分林带成活率低,影响了弘德村人民的居住环境,急需解决水源问题确保林带供水。实施该项目,可有效的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是进一步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吴忠市红寺堡镇弘德村西侧。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8.6万m3蓄水池1座,泵站1座136.13m2,离心泵3台(Q=294.5m3/h,H=69.5m)(两用一备),节制分水闸1座(节制闸1.2*1.2m,测控一体分水闸0.8*1.0m),沉沙渠210m,变压器(S11-200/10/0.4,800kVA室外箱变安装)1台,高压线200m,低压线120m。输水管道Φ400管道(PVC-U,0.8/0.63Mpa)3415m,配套建筑物17座,其中新建闸阀井4座,排水井3座,排气井3座,穿天然气管道2处,穿DN1200mm供水管道1处,穿柏油路1处,穿砂砾石道路3处。
项目概算总投资747.2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73.7万元、设备购置费106.11万元、其他费用55.22万元、水土保持费12.2万元。
资金来源为红寺堡区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为2021年10月至2022年5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弘德村节水灌溉水源工程投资概算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弘德村节水灌溉水源工程投资概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投资概算(万元) | |||
建安工程费 | 设备购置费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 561.2 | 561.2 | |||
一 | 引水工程 | 26.68 | 26.68 | ||
二 | 8.6万m3蓄水池工程 | 355.11 | 355.11 | ||
三 | 泵站及厂区工程 | 67.64 | 67.64 | ||
四 | 输水管道工程 | 111.77 | 111.77 | ||
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4.13 | 89.52 | 93.65 | ||
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 1.64 | 16.59 | 18.23 | ||
第四部分施工临时工程 | 6.73 | 6.73 | |||
第五部分其他费用 | 55.22 | 55.22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6.8 | 6.8 | ||
二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13.6 | 13.6 | ||
三 | 工程勘测设计费 | 23.79 | 23.79 | ||
四 | 其他 | 11.03 | 11.03 | ||
1 | 安全生产措施费 | 8.16 | 8.16 | ||
2 | 工程质量检测费 | 2.87 | 2.87 | ||
Ⅰ | 工程部分投资 | 573.7 | 106.11 | 55.22 | 735.03 |
Ⅱ | 水土保持费 | 12.2 | |||
总投资 | 74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