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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19/2023-00020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大河乡
责任部门
大河乡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3-02-13
名称
大河乡2023年2月份 临时救助人员公示
大河乡2023年2月份 临时救助人员公示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临时救助工作规程>的通知》(宁民规发2018〕14号)精神,李生芳、李德花、李彦林等287户483人详情见附件)经过个人申请,大河乡民生服务中心受理宁夏民政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核查,乡工作人员入户核实,大河乡2023年1次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29日至2022215。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救助保障政策的,可采取打电话或来访方式向大河乡政府办公室反映。


附件:大河乡2023年2月份临时救助公示花名册

举报电话:0953—5095188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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