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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19/2022-00169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大河乡
责任部门
大河乡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8-24
名称
大河乡2022年8月份临时救助人员公示
大河乡2022年8月份临时救助人员公示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临时救助工作规程>的通知》(宁民规发2018〕14号),马平祯、石喜平、张玉霞等122192人(名单附后)经过个人申请,大河乡民生服务中心受理乡工作人员入户核实,宁夏民政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核查,乡党委会研究决定符合救助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824日至2022830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救助保障政策的,可采取打电话或来访方式向大河乡政府办公室反映。

举报电话:0953—5095188


附件:大河乡2022年8月份临时救助资金公示花名册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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