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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19/2022-00165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大河乡
责任部门
大河乡人民政府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6-24
名称
大河乡2022年4月份困难群众救助人员公示
大河乡2022年4月份困难群众救助人员公示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临时救助工作规程>的通知(宁民规发2018〕14号)马存付、张爱红、王润子等9户(名单附后)经过家庭申请,大河乡民生服务中心受理乡工作人员入户核实,宁夏民政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核查,大河2022年第6次乡党委会议、民政局2022年5局务会议及红寺堡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符合救助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624日至2022630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救助保障政策的,可采取打电话或来访方式向大河乡政府办公室反映。

举报电话:0953—5095188


附件:大河乡2022年4月份困难群众救助公示花名册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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