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寺堡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9〕96号)和《红寺堡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0年部门预算的函》(红财函〔2020〕7号)文件要求,现将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予以公示。
一、红寺堡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公示单位及项目名称
(一)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本级
1.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专项资金
2.法治政府、依法治区建设专项资金
3.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4.七五普法验收专项工作项目
5.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专项资金
6.社区矫正教育专项资金
7.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专项资金
8.政府购买法律顾问专项资金
9.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专项资金
10.专职人民调解员生活报酬专项资金
11.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自治区政法专项预算指标
12.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
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见附件
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
2020年4月27日